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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意见 推进清廉校园建设
【发布日期: 2018-09-17】 【来源: 】 【作者:】 【编辑:尧甜】 【点击量:

近日,学校党政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

《意见》指出,建设清廉校园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建设“清廉浙江”“清廉教育”的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要把清廉校园建设与深化学校改革、推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校园清朗的清廉校园。

《意见》指出,建设清廉校园要坚持党政主导,全员参与;坚持统筹协调,重点推进;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坚持价值引领,文化熏陶等基本原则。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政治生态清明的校园;要提高干部师生队伍素质,建设校风清正的校园;要规范权利运行,建设作风清新的校园;要坚持以文化人,建设文化清廉的校园。

《意见》强调,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清廉校园”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把“清廉校园”建设的任务列入各自年度工作计划,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将“清廉校园”建设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完善惩治和监督办法。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校每一位师生员工成为清廉校园的推进者、践行者、监督者。

(纪委办 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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