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确定2020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获资助项目的通知》和《浙江农林大学中加亚热带森林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经师生本人申请、学校组织答辩,拟推荐以下7位师生为该项目2021年资助人选。现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期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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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