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报废电梯处置进行公告,请意向单位与我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办公室联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说明:本次报废电梯为1988年12月购置的七层电梯,1部,原账面价值约为92000.00元。因大楼维修改造已对该电梯部分部件进行更换拆除,更换拆除下来的部件经临安钱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3660.00元。
2、有意向单位必须是从事物资回收的公司(在递交报价单时,公司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20万(含)以上),回收单位应将报价单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浙江林学院处置报废电梯项目”并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竞价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3、截止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10:00(以送达时间为准)。
4、联系电话:0571-63732726。
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