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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大学生校园生活原创艺术作品大赛公告
【发布日期: 2008-09-25】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给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在庆祝建校50周年之际,教务处、艺术设计学院联合举办“浙江林学院第四届大学生校园生活原创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是:“喜迎建校五十周年、建设和谐生态校园”。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格调积极、高雅、健康,反映全校广大师生“坚韧不拔、不断超越”的精神风貌和“肯干、实干、能干”的三干品质,反映浙江林学院实施“生态育人、创新强校”战略的成果,反映浙林建校五十年来的辉煌成就。

二、主办单位:浙江林学院教务处 浙江林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校大学生进入浙江林学院以来创作的个人原创作品。作品必须具体作品要求:构思创意新颖、表现手法独特,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2、参赛作品可分类为:书法、绘画、篆刻、摄影、工艺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DV短片等。作品既可再现校园风光,也可以是师生校园生活的剪辑,或是对我校生态大学的展望、对未来的东湖校园文化生活的一种设计等,具体题材不限。

3、参赛作品规格: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等(尺寸均不超过2开)

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影作品:尺寸均为14寸。

工艺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2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数字媒体艺术、DV短片DV作品(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竞赛流程及奖项设置

(一)大赛程序

1、作品征集:9251115,参赛同学上交原创艺术作品,报名参加大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2008年 11月 15日下午500作品征集上交报名地点:浙江林学院东湖校区B9123(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办),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37327559292755);

2、专家评审:111620日,教务处、艺术设计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3、大赛结果公示:11月下旬,将评审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4、获奖作品展示与大赛总结(颁奖):11月下旬至12月初。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为专业组与业余组两个组别。其中每个组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优秀奖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奖作品,学校将推荐参加全省以及全国各类大赛。

五、参赛对象

浙江林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其中,专业组为我校艺术类学生。业余组为我校非艺术类学生。

希望我校学生积极参赛,鼓励集体组织参加,踊跃报送作品

教务处 艺术设计学院

200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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