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支,各有关部门:
2009年10月1日是我们伟大祖国六十周年华诞,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展示和讴歌新中国的伟大成就和光辉历程,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爱党爱国爱校热情,为学校加快生态大学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征文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活动的作品,主要根据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的历史变迁,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成就,就家乡、学校的建设发展以及身边的人与事有感而发,歌颂新中国的伟大成就和光辉历程,抒发对祖国的热爱;可以是对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历史回顾;可以是对新中国成立60年来翻天覆地变化的所见所闻所感;可以是对学校发展成就的真实记录;也可以选取身边事、身边人、身边景的记录,抒发真挚情感;还可以是对昨天的回顾、今天的感叹、明天美好生活的憧憬等。
2、体裁不限,散文、随笔、诗歌、小品文等均可。
3、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感情真挚,语言优美。
4、字数要求:诗歌在50行以内,其他体裁作品文字不超过2000字。
二、投稿方式
1、来稿请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标题黑体3号字、正文仿宋4号字、行距固定值22磅)发送到电子邮箱:48594198@qq.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征文”字样,另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在部门(单位)、所在的学院(系、班级)、地址;打印稿请送至集贤食堂三楼312室。
联系人:冉琰 联系电话:63740085(内线9298085)
2、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9月25日
三、评审奖励
征文比赛截稿后,主办单位成立专家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审,最终评比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分别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还将评出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励证书。《浙江林学院报》也将选登部分获奖作品。
四、其它事项
1、作者对作品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有使用权。
2、任何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有剽窃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人文学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