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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二届校园生活原创艺术作品大赛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9-30】 【来源:文化学院 】 【作者:陈桂鹏】 【编辑:】 【点击量:

为了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展示大学生艺术才华,鼓励大学生创作优秀的艺术作品,同时也为了彰显学校文化校园建设新成果,助力 “同伴” 共青团建设,构建良好的“团青”关系,教务处、校团委、文化学院联合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二届校园生活原创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助力“同伴”共青团 奏响“琴瑟”新青春

二、主办单位:教务处、校团委、文化学院

承办单位:文化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协办单位:大学生摄影协会、大学生书法协会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校大学生创作,且为进入浙江农林大学以来创作的个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富含创新创意,主题鲜明,格调高雅,观念新颖,视觉多维,风格独特,以艺术作品形式彰显生态文明、传承人文精神,展示学校建设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成就,展示学校文化校园建设成果,表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体现个人情怀,倡导社会和谐,或构画、设计美好生活。

2、参赛作品可分类为:书法、绘画、篆刻、摄影、工艺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陶艺、雕塑等。作品既可以是新时期学校师生校园生活的剪辑,创业创新的体现和展示,也可以是祖国、学校取得的辉煌成就的展现,或者是对未来的校园文化生活的设计等,具体题材不限。鼓励大学生以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创新发明类作品参加竞赛。

3、参赛作品规格: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等(尺寸均不超过2开)。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作品尺寸均为14寸。

工艺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2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其他参赛艺术作品:尺寸以适合展览为宜,具体可同主办方衔接。

四、竞赛流程及奖项设置

(一)大赛流程

1、作品征集:9月30日-10月30日,参赛同学提交原创艺术作品,报名参加大赛,上交作品时请用附纸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院班级、联系方式、是否同意公益捐赠等相关内容。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0日17:00。

作品上交报名地点:东湖校区学5-424(文化学院学生办),联系人:张哲盈 联系电话:15968850348(530348);

2、初步评审:11月1日-6日,文化学院将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参加作品展的作品;

3、专家评审:11月17日-18日,教务处、校团委、文化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出最终奖项;

4、大赛结果公示:11月底,将评审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5、获奖作品展示与大赛总结(颁奖):11月21日-11月27日。

(二)奖项设置:本次大赛为校级学科竞赛项目,分为专业组与业余组两个组别。其中专业组、非专业组共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3名、优秀奖若干名;具体奖项名额可根据报名参赛作相应调整。具体奖励方式如下:

一等奖:奖金300元,奖励学分1.5个(可冲抵本人创新创业学分),颁发浙江农林大学荣誉证书;

二等奖:奖金200元,奖励学分1个(可冲抵本人创新创业学分),颁发浙江农林大学荣誉证书;

三等奖:奖金100元,奖励学分1个(可冲抵本人创新创业学分),颁发浙江农林大学荣誉证书;

优秀奖:颁发浙江农林大学荣誉证书、奖品;

对于入围作品,学校将组织公开展出。在作品展结束后,学院将优秀作品展示在笨鸟茶廊。请同学在上交作品时注明是否同意捐赠。若同意,优秀的作品将在评比结束后在创客笨鸟茶廊展出。学院另会举办“艺术作品交易平台”,将同意公益捐赠的作品在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所得款项全部注入学院“阳帆计划公益基金”。

五、参赛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

其中,专业组为我校艺术类学生,业余组为我校非艺术类学生。

希望我校同学积极参赛,鼓励集体组织参加,踊跃报送作品

(注:上交的作品能装裱的可以装裱后再上交)

文化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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