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投稿

通知公告

  • 校内新闻热线:9291819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集贤学院关于二次选拔与分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31】 【来源:集贤学院 】 【作者:陈桂鹏】 【编辑:】 【点击量: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创新实验班滚动机制实施细则(修订)》,集贤学院定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二次选拔与分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选拔适用对象:浙江农林大学(不含我校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级、2014级本科学生(不含设计学类、建筑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分流适用对象:集贤学院创新实验班2014级、2013级、2012级学生。

二、基本条件和原则

录取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有良好发展潜力。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

3、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排名在各专业(大类)前15%。

4、无不及格课程。

分流基本原则:

不适应集贤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学生主动提出申请。

三、选拔与分流方法

录取方法:

符合条件申请者,由集贤学院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者,参照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择优录取。二级学院创新实验班学生和集贤学院原预录取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分流方法:

集贤学院根据分流原则,确定拟分流学生名单,提交集贤学院学生选拔与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决定。分流学生原则上回高考原录取专业学习,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四、选拔与分流程序

1、学生填写申请,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同学习成绩单一起报送集贤学院办公室(学14-519)。

2、被录取学生自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起转入集贤学院2014级学习。

3、分流的学生字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起转入申请学院相应年级学习。

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11:00

联系人:叶老师

咨询电话:63704950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创新实验班滚动机制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选拔优秀学生转入集贤学院报名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学生主动分流申请表

集贤学院

2014年12月31日

COPYRIGHT©2011浙江农林大学 WWW.ZAF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00
 浙ICP备11046845号-1 浙公网安备3301850200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