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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二届电子商务大赛”公告
【发布日期: 2007-09-24】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6]58号)精神,加快培养我省高素质的电子商务人才,由浙江省经贸委、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浙江省委主办,浙江网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金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浙江省第二届电子商务大赛”比赛已经开始。本届大赛的竞赛项目分个人赛、团体赛和电视精英赛三项,同时还将组织若干次“校企互动”的相关活动。

一、参赛人员条件

各大、中专院校及其它学校在校学生、企业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及对电子商务

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竞赛活动。

二、竞赛项目

本届大赛竞赛项目分三项赛事,即个人赛、团体赛和电视精英赛,同时还将组织若干次“校企互动”的活动。

(一)个人赛

个人赛为资格赛,分网上初赛、笔试和网上复赛。通过网上初赛和笔试的选手可以获得《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并取得网上复赛资格,通过网上复赛者可以获得《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通过网上初赛、笔试和网上复赛的选手名单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和《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国家CEAC信息化认证管理办公室联合核发并加盖钢印,作为电子商务行业业务技术水平评定依据,全国通用,电子注册,长期有效。

(二)团体赛

团体赛为荣誉赛,参赛对象为在本届大赛中取得《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或《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团体,企业集团员工团体。大赛组委会对前三名获奖团体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牌;另设最佳组织奖、最佳辅导奖、最佳参与奖等若干单项奖。

(三)电视精英赛

电视精英赛将分A类和B类进行,参赛选手可分别自由组队参加,每个团队人数23人。

A类,虚拟经营类,参赛对象为有完善的电子商务创业计划方案,目前还未投入实际运营,并且已在本届大赛中取得《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或《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的参赛选手。

B类,实体经营类,参赛对象为已注册公司或实际投入网站运营的在职人员,选手须提交公司实体或网站运营证明材料。

(四)“校企互动”活动

“校企互动”活动项目根据赛事进展情况设置,鼓励多方参与和互动,活跃大赛气氛。

三、奖项设置

(一)选手通过网上初赛并参加组委会统一组织的笔试综合成绩合格后,颁发《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

(二)通过网上复赛的选手颁发《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

(三)团体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电视精英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校企互动”活动若干参与奖项,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竞赛时间(20074月—200712月)

网上初赛:430930

试:1020

网上复赛:10311115

团 体 赛:11151130

电视精英赛初选(A类选手):10311130

电视精英赛初选(B类选手):611130

电视精英决赛/颁奖典礼:1211230

校企互动活动:4301230

五、参赛须知

(一)报名

本届大赛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方式,选手报名后即可参加初赛。

报名注册网址:www.dzswpx.cn(电子商务培训网)

报名工作从430开始,每轮比赛成绩均在大赛网站上公布。

(二)费用

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费,通过网上初赛和笔试或网上复赛的选手,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获取《中国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或《中国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每本证书认证费380元由选手个人承担(贫困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后给予优惠100元)。

本次大赛在临安赛区的指导培训和比赛事务由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承担。初赛过程中有问题可向学科电子商务专业老师咨询,初赛通过后,将安排培训和指导。请各位同学在网上自由报名参赛后将姓名、班级、注册ID号等信息送交学科备份。地址:学2502 老师 老师 电话63740438

浙江林学院第二届浙江省电子商务竞赛领导小组

200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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