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维护校园环境整洁,现就规范校园公共区域宣传品张贴摆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前置审批。在校园广场、道路、楼宇大厅、宣传栏等公共区域张贴、摆放、悬挂海报、易拉宝、横幅等宣传品,主办单位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公共区域宣传品审批”流程办理线上审批,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同意后,在指定位置、规定时间内放置,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扩大面积或延长时间。
二、规范有序张贴摆放。应优先使用学校设置的宣传栏、横幅悬挂点、电子屏等固定阵地,或经审批确认的临时点位。不得在墙面、立柱、门窗、树木、灯杆及其他非指定区域随意张贴、悬挂或摆放宣传品。
三、确保内容导向正确。宣传内容应积极健康、真实准确,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得发布低俗、虚假、迷信、侵权、歧视性内容,不得涉及商业广告或违规营销活动。涉及校外单位、商业赞助、合作宣传的,请提前说明并经主办单位和宣传部审核同意。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及时传达本通知要求,落实好《浙江农林大学意识形态阵地巡查方案》和网格化管理分工,加强对本单位宣传品设置的管理和引导。对未经审批、违规设置或内容不当的宣传品,学校将视情况予以提醒、责令整改或清理。
宣传部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