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服务校园文化建设,为我校热爱艺术的团队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让学生通过艺术实践展现多彩的文艺能力、提升多元的表达力,培育多维的创造力,打造群众艺术展演场,塑造向上向善的育人生态。结合实际,本学期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同伴“星”舞台项目,具体申报要求下:
一、项目开展时间
2025年10-12月
二、申报对象
各校院二级艺术团、艺术类社团、各2025级新生班级
三、申报要求
1、活动主题:围绕“主旋律:红心逐梦·星火青春、生态:麦田逐梦·禾下欢歌、节气:时序逐梦·四季雅韵”三大主题开展艺术活动。
2、内容要求:申报的活动需主题鲜明,积极传递青春向上的正能量,体裁不限(如歌舞、戏剧、朗诵、乐器演奏等)。
3、时长要求:整场申报活动的展示时长不低于 30 分钟
4、审核要求:申报材料需先经所在学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至校艺术教育中心。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
1、《同伴“星”舞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活动策划方案(包括活动主题,节目名称、参演人员、预期效果等)
3、提交方式交方式:请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校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具体地址:东湖校区活动中心216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afuysn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XX 团队 +同伴“星”舞台申报”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老师 0571-63730918
斯凯文 19858160827
办公地址:东湖校区活动中心216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项目通过后校艺术教育中心将为团队提供演出场地及相应的经费补助。
校团委、校艺术教育中心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