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投稿

通知公告

  • 校内新闻热线:9291819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6】 【来源:集贤学院 】 【作者:王康】 【编辑:郝璞玉】 【点击量: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及省委“科技创新、人才强省”首位战略,集聚青年英才来杭创新创业,打造最优人才生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2年12月—2023年6月。

二、参赛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含港澳台地区高校)和海外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即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大赛参赛项目按照八个赛组分别进行申报,具体为:智能物联(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区块链等)、生物医药(含新药研发、医疗器械、医药流通等)、高端装备(含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等)、新材料(含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含储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现代服务(含数字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旅游休闲、商务服务、健康服务、物流服务、跨境电商等)、文化创意(含动画动漫、影视制作、时尚传媒、策划设计、文化服务等)、乡村振兴(含现代农业、电子商务、新农村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第八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大赛以个人或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决赛人数不超过3人。若参赛项目已在杭州市注册成立企业,则必须由团队成员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参赛团队应以准备在杭落地转化或已在杭落地转化为基础,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初赛时以网络方式提交参赛项目介绍,简要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进入复赛后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15日。

2.官网报名:第八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官网(https://cyds.hrss.hangzhou.gov.cn)。

3.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艮山支三路5号聚落五号创意产业园2号楼4楼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A109;邮编:310004;联系电话:0571-85165796、85160382;E-mail:hzdxscy@163.com

4.2022年度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中国创翼”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创新创业类赛事金奖、浙江省赛金奖(或最高奖项)项目,在杭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赛事特、一等奖项目,杭州市直机关或区(县、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赛事最高奖项目,杭州大创战略合作天使基金单位推荐的目前较为成熟且意向来杭落地的项目报名参赛,可直接入围400强,且不占用400强名额。

(二)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在萧山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设立4个赛区,赛区赛事由各赛区承办。总决赛由余杭区配合大赛组委会承办。具体赛事安排详见大赛官网通知。各阶段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大赛评审团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学术专家等组成。

五、奖励及扶持

(一)大赛奖励

1.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2名,优胜奖36名。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5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优胜奖不设奖金。

2.设立大赛特别贡献组织奖15个,优秀组织奖35个,不设奖金。

3.设立组织奖先进个人150个,每人奖金2000元。先进个人名单视各单位组织情况、参赛项目推荐的数量及质量情况由各单位推荐。

4.设立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具体为获得本届大赛特、一、二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设奖金。

5.设立金牌合作机构奖若干个,具体为在本届大赛项目征集、投融资对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第三方合作机构,不设奖金。

(二)大赛政策

大赛400强以上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可免于评审享受5-100万元无偿资助。资助标准为:前400强项目5万元,前100强项目8万元,三等奖项目20万元,二等奖项目30万元,一等奖项目50万元,特等奖项目100万元。市属企业资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区、县(市)属企业资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参赛项目赛后一年内在杭注册成立企业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在赛后两年内申请项目无偿资助,大赛结束时间以大赛获奖(入围)证书为准,落地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参赛团队成员,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参赛项目落地企业在大赛结束前已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本办法规定资助标准的,可重新提出申请,予以补足差额,差额部分按上述比例承担。

六、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为了确保大赛的顺利举办,成立第八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综合组)、宣传组、评审组、赛区工作组(安保组)等工作机构, 组委会办公室(综合组)设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我市深入实施“创新强市、人才强市”首位战略,推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人才充分涌流,率先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的重要举措。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总结前七届创业大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协同配合,切实按照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地做好大赛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要扎实开展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合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第八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顺利开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2日

COPYRIGHT©2011浙江农林大学 WWW.ZAF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00
 浙ICP备11046845号-1 浙公网安备3301850200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