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方年轻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25个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其在瑞士进行访学或研修。奖学金期限12个月,留学人员在外期间享受瑞方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标准1920瑞士法郎/月;博士后奖学金标准3500瑞士法郎/月)及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一、项目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选派规模
不超过25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6.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7.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后类申请人应于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
8.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瑞方将对中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及商接收学校落实奖学金,年录取人数不超过协议人数。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四、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22年10月14日前 |
材料准备 |
有意向的申请人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对外联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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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2年10月14日—10月28日 |
申报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
须获得瑞方邀请信。 |
3 |
2022年11月7日—11月20日 |
受理单位提交材料 |
受理单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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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2年11月-12月 |
推荐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审核通过的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向瑞方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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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年1月-4月 |
瑞方评审 |
瑞士奖学金机构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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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年6月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瑞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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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3年9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五、须提交的书面材料说明
(一)国内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需在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方有效;一式两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学院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顺序 |
材料清单 |
1 |
瑞士奖学金申请表 |
2 |
个人简历(中、外文),须包括发表的学术文章清单(文章名称为英文) |
3 |
留学动机信(Motivation letter,须A4纸2页) |
4 |
详细的留学研修计划(中文格式自定、英文使用提供下载的模板,分别不超过5页A4纸) |
5 |
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原件请自己保存),包含邀请方教授个人简历;访学类申请人还须提供国内导师或科研合作者简历 |
6 |
两位专家的外文推荐信(Confidential letter of reference)(使用提供下载的模板,需有专家亲笔签名,原件需使用信封密封) |
7 |
经公证(中、英文)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
8 |
“国际旅行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书”复印件(申请人在当地出入境检疫局申请,原件请自行妥善保存,勿提交。) |
9 |
瑞士健康证明 |
10 |
因私出国护照首页(即带照片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
11 |
已有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英语(必须提交)、德语/法语(选择提交) |
12 |
申请材料清单(Check List)填写后打印1份与材料一起提交,无需签字 |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
2.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23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派出前,留学人员须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定手续;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有关项目材料递交注意事项及其他信息请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79。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处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71-63740038
地址:东湖校区行政楼13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