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平山村集体租赁房租赁意向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租赁房屋位于锦北街道西径山路东侧,距离东湖校区小西门西侧一百米。仪式由公管处处长陈培金主持,平山村委代表马杏红、蘧孝宽、国教学院院长赵有华、园林设计院设计人员等参加仪式。
陈培金代表学校与马杏红共同签订了《平山村集体租赁房租赁意向协议书》。陈培金表示东湖校区建校以来与平山村一直保持紧密合作,学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平山村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要求平山村根据协议做好相关装修按时交付。马杏红表示,平山村将按照协议约定,保质保量做好装修,按时交付,通过此次签约将一部促进双方合作,实现互惠双赢。
签约仪式上,园林设计院代表还现场演示了平山学生公寓装修改造设计方案。
(公管处 李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