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校党委、行政领导分别与32个学院、部门党政一把手签订了《浙江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增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校党委、校行政领导分别与各学院、部门党政一把手签订了此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切实做好领导班子自身、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规范行为,廉洁从政,在措施和制度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以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责任书的责任履行期限为本届任期。
(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