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围绕生态省建设,推进我校的环境法学科建设,7月27日——8月1日,人文学院冒着酷暑在丽水、磐安等地开展自然保护区立法调研。人文学院院长李明华、副院长钱杭园、法律系主任田信桥、办公室主任金玲参加了调研。调查选择了浙南山区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泉凤阳山、庆元百山祖、磐安大盘山,围绕自然保护区管理过程中的执法机制与管理权限、经营管理过程中权属纠纷及处理状况、经营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调查通过座谈、走访、实地踏看等方式,有效掌握了大量的一线资料。此次调查是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目山、清凉峰之后的进一步调研。
(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