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教育成本调查审核和定期监审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林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8所高校被确定为高等教育成本调查审核工作的试点高校。
高校教育成本调查审核工作是合理制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提高高等教育收费管理的科学性,更好地服务于高等教育收费体制改革的依据,同时也是高校自身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我校计财处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各项数据统计工作于11月18日按时完成。11月25日,由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教育局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进驻我校,对我校前期统计数据进行了审核。由于我校前期工作做得较好,原定4天的审核工作提前两天完成,得到了联合审核小组的高度评价。
今后,高校教育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将作为高校财务的一项定期工作,我校计财处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此项工作。
(计 财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