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由我校人文学院和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组织的“自然保护区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昌化清凉峰山庄召开。
应邀参加研讨会的校外领导、专家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马骧聪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周珂教授,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万斌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钱水苗教授,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叶胜荣、吴鸿,浙江省林业厅林政处处长王章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浙江审判》主编徐友国教授,临安市委副书记章根明、副市长翁东潮、林业局长周玉祥以及省内各自然保护区领导。我校副院长方伟教授携科技处、人文学院领导与教师代表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各位领导专家针对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建设问题分别在大会上发了言。大家一致认为,自然保护区法律体系的制定迫在眉睫。自然保护区在合理利用和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保护区建设的实际情况;自然保护区法律问题的研究要为生态建设服务,要立足实际,深入了解保护区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自然保护区要多一点保护,少一点开发。
与会领导、教授认为我校组织的本次研讨会规格高、针对性强,对目前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我国环境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完善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对我国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研讨会上还举行了人文学院与清凉峰共建教学研究基地的授牌仪式,方伟副院长代表学校向清凉峰教学研究基地授牌,并向与会领导、专家介绍了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有关情况。
(新闻中心:天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