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召开了聘任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为首批聘任的9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人文学院青年教师姜双林被选任为临安市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任期为三年,自2004年11月至2007年10月。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并报临安市人大确认、经临安市委批准。
首批聘任的9名人民监督员分别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人士等组成,姜双林老师是以专业人士的身分入选的。人民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一是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二是拟撤消案件的;三是拟不起诉案件的。人民监督员发现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情况,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