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结合实际,经过论证、修改、审议、公示等程序制订了《浙江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5个规章制度,并于近日正式实施。10月8日,国庆长假刚刚结束,国教学院就召集全体班主任,学习新规定,探讨实施的具体方法。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晦针对开学以来的迎新工作、班会检查情况和学生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象进行了分析,要求班主任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班风、学风建设。大家就学校新颁布的《浙江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尤其对于新近修改的管理条例,逐条逐字进行了研讨。陈晦强调对学生的处分一定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即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同时也要强化奖惩制度,要两手都要硬。
学院副院长陈声威就学生成绩管理、课程调整计划、雅思考试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班主任工作提出了“多正面引导,多抓亮点、闪光点”的工作思路,希望班主任配合辅导员多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活动,例如演讲、辩论比赛,墙报比赛,办英语报纸等等,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后,与会人员就学生的管理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纷纷献计献策,并就工作中碰到的难点问题,各抒己见,分享了好的经验与做法。
本次活动使班主任们对学校的学生管理新规定及教育部新颁发的《大学生管理规定》均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下一步的贯彻实施打下基础;同时也增进了班主任之间的交流,加深了大家对班主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