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法理学博士生导师谢晖教授为人文学院全体师生做了题为《法制的道义基础》的讲演。
谢晖从人类的进化和道德的不同层次两个角度对现代法治的道德根基做了考察。从前一个视角看,法制的道德根基可以分为神化的道德、亲化的道德等五个阶段;从后一个视角看,法制的道德根基可以分为公共道德、职业道德等四个层次。其中每一种道德型态或层次均对当时的法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们在现代法治中也拥有相当的地位。
在讲演中,谢晖以其清晰、严谨的论证,形象、生动的语言,渊博的学识和卓越的见解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会后师生纷纷请谢教授签名留念。
(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