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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学院承担的《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顺利通过评审
【发布日期: 2008-10-21】 【来源: 】 【作者:】 【编辑:None】 【点击量:

1018,浙江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进行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省建设厅、省风景名胜区协会、浙江大学、杭州市园林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和领导。

2006年,浙江省建设厅为了摸清家底,了解现状,加强自然、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和发展,使风景名胜更加造福人类,推进浙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委托我校园林学院编制《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随后,园林学院组织多名教师和学生,经过2年多时间的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先后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形成规划成果。

与会专家和领导一致认为该规划对风景名胜资源和现状评价合理,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目标清晰科学,体系结构层次清楚,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符合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有一定的前瞻性,应用景观生态学原理,结合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实际,组合了风景名胜区集合带(群),在分区发展规划中组合形成了资源特色组团;提出了实施意见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协调发展的措施与建议,符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园林学院 尤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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