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傅国云高级检察官应邀在实验楼102室报告厅作题为《运用司法职能加强环境保护讲座》的讲座。
傅国云高级检察官结合自身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介绍了浙江省环境公益诉讼实践及其成效,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我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背景和检察机关在立案调查机制、支持起诉机制、督促起诉机制、环境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环境诉讼申诉案件优先办理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创新等方面已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这将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未来修改积累了经验。他分析了检察权介入环境公益诉讼应遵循的必要性原则、比例性原则、有限监督原则、超然原则等四大原则以及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司法职能。傅委员精彩的讲授扩展了同学们的视野,博得了阵阵掌声。
在交流互动的环节,师生们积极提问,傅委员深入细致地进行了解答,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司法职能的运用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此次讲座,让大家受益匪浅,全体师生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傅委员带来的精彩讲座。

(天目学院 姜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