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林大新闻网讯 为了落实《浙江农林大学关于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法政学院法律系在大量前期调研和多次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法学人才培养方案草案。3月8日,法律系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进一步论证,学院院长李明华等学院领导、法律系负责人和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
法律系负责人介绍了人才培养方案,教师们对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学院领导在总结中指出,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注意资源配置、法学本科定位、毕业生情况、专业的社会影响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等问题。同时就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应注意的几点作了强调:一要突出专业特色,体现法学专业的发展方向;二要以生为本,改革教学方法和内容;三是课程模块的设置要紧紧依靠学科,依托良好的学术氛围,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四是提供大类必修课的方案通过协商来选择;五是专业核心课要代表专业本质和形象,非核心课也要注重质量;六是实践课要体现综合性、多样性,也是学校的刚性要求;七是组织老师、学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实践部门专家论证。
此次会议的召开,将为制定一个特色明显的法学人才培养方案起到推动作用。
(法政学院 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