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基金会依法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该资格有限期3年,基金会开具的捐赠票据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抵扣资格,且全国范围通用。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的公益慈善捐赠实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扶持慈善事业发展。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群众团体进行的慈善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其中,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3年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不超过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基金会 王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