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由浙江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浙江省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立法研讨会,在我校举办。浙江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浙江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一级主任科员应蔚莎、文法学院院长鲁可荣、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王成军,以及我校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专业的教师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杨必明详细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重点和意义。他特别指出,本次《条例》的制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包含了“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等多方面的内容。他希望借助浙江农林大学的研究成果助力《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建言献策表示真挚感谢。鲁可荣介绍了文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在交流研讨环节,各位专家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对《条例》的制定提出了宝贵意见。
应蔚莎在总发言时表示,各位专家学者发表的观点视角独特、思路清晰,让《条例》制定在学理层面获得了更多理论支撑,她对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期待未来与学校有更加全面深入的交流合作。
(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