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虽然已经结束,但是我和很多同学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通过旁听审判,我们不仅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也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要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报告厅全程旁听完法庭审判后,浙江农林大学大一新生原茂华深有感触地说。
11月16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报告厅,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审判现场,可容纳600多人的报告厅座无虚席,来自浙江农林大学师生凭公民身份证进入会场旁听审判。
通过旁听公开审判,师生们纷纷表示,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课,全面了解学习案件审判过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网络诈骗:超低价卖手机原来是骗局
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鑫伙同黄某淑,在“闲鱼”等互联网站平台发布出售“苹果”、“三星”等知名品牌优质二手手机的虚假信息,骗取买家信任后,采用直接骗取买家支付定金、货款,拒不发货等手段,以及采取使用低价购买的低质高仿冒牌手机充当优质知名品牌手机,骗取钱款20余万元。
包括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在内的不少人被骗后,先后向“闲鱼”、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投诉反映,并向警方报案。临安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力量侦办该案。民警发现,来自广东的黄某鑫、黄某嘉、黄某宏三兄弟纠集多人,在“闲鱼”平台上低价发布苹果、三星等品牌手机信息,吸引潜在客户,然后通过要求支付定金、货款,或者邮寄仿冒手机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
今年2月,涉案嫌疑人被临安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后移送临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黄某鑫供述,2016年6月,他和弟弟黄某嘉合谋,在“闲鱼”上发布二手手机出售的信息,等人来联系后,马上要求对方加微信或者QQ联系,让对方转账30元到100元作为定金,然后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快递高仿山寨机,钱就由快递公司代收,然后转交给他们。2016年12月,黄某宏等人也加入进来。
庭审中,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临安法院审理,最终黄甲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黄乙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公开审判:旁听审判就是上一堂普法课
近年来,非接触性诈骗案件在很多高校有上升趋势,如何防范非接触性诈骗一直是高校普法宣传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防范非接触性诈骗的意识,临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专门在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审理黄某鑫诈骗案。
“学生对诈骗的方式方法手段不一定分辨得清楚,此次活动就是向未成年人和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所以我们采取到校园里巡回审判的模式。”临安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很多被害人是学生,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学生容易成为被害人,这样做是希望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尽量不要成为被害人。
浙江农林大学城管151班石忆潇同学,是第一次现场看到法官庭审。她说,“常见的社交平台经常发生网络诈骗,自己会补充一下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黄晓芳全程参与本次活动组织工作。她认为:“在校园里公开庭审,开阔了师生眼界,对全体师生来说,是一次很难得的学习机会。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对促进师生专业学习很有帮助,让师生了解刑事案件审理的完整流程,无形中学到了了很多法律知识。”
庭审中,黄某鑫说:“我现在已经触犯了法律,希望各位同学以我为鉴。我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外面的受害者。”他的忏悔也让很多旁听师生深刻感受到普法的重要性,大学生更应该增加法制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把普法宣传与诚信教育相结合,通过真实的案例对师生进行深入教育,争取让师生做到遵守法律底线不骗人,增强防范意识不被骗,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黄晓芳说。
http://ent.zjol.com.cn/jyck/201711/t20171122_5787811.shtml 浙江在线: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