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实行林业采伐许可证制度以来,单位或林农要砍树都需要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无证采伐属于违法行为。林木许可证制度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在确保林木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只有在县级以上林业管理部门才能办理。由于以前给农户发放相关许可证时,全部手工操作,工作量十分繁重,很容易造成失误,更关键的是由于采用的全部是书面资料,上一级管理部门要随时掌握下属部门的林木采伐情况十分困难,不利于对林木采伐实有效监管,也容易因为办证失误造成违法情况的发生。
经过多年努力,2005年开始,在浙江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专家教授和林业厅具体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采用该校自主研发的林业信息系统之——“浙江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网上办证系统”,授权的林业管理人员使用自己的帐号,只要在规定电脑里轻轻一点鼠标,就可以完全掌握自己管理的区域的林木采伐情况。
现在,浙江省林业厅的领导和林木采伐管理人员,只要轻轻点击鼠标之间就了解到了全省、或某县市、或某乡镇在某一时间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以及林木采伐大致情况;县市林业局的领导和林木采伐管理人员,也可以在点击鼠标之间了解到本县市、或所辖某乡镇在某一时间的林木采伐证的发放以及林木采伐大致情况。采伐单位或个人能通过“浙江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网上办证系统”在管理人员点击鼠标之间完成许可证的办理或告知不能采伐的理由。老百姓高兴地说:“现在真是太方便了,以前办本证不知道有多麻烦,现在几下一点、一查就办好了,而且还不怕丢掉,如果找不到了再上网到电脑上打一份就可以了。”
据浙江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方陆明介绍,为规范和加强管理,从2005年开始,浙江林业厅委托浙江林学院研发了浙江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网上办证系统,并在全省林业系统进行应用。该系统从分类控制入手,对办证时容易出现的问题采用电脑自动校验的方法,采伐类型和消耗结构的限制,以及林分的起源的控制等多要素之间的制约,从而达到对采伐限额科学管理的要求,杜绝错证和超限额发证的现象,并可以随时撑握办证信息和动态变化。同时,该系统的投入使用,使林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实时掌握下一级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情况,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开支,使浙江在林木采伐规范化操作,便民、利民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事实上,自2000年以来,浙江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积极发挥科技优势,探索林业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方法与技术,在进行总体规划与设计基础上,研发了先进、实用的林业信息系统软件,为浙江林业信息化建设做出了艰苦的努力。“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山林延包及其管理信息系统”、“林产品运输与监管系统”、“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 森林资源流转信息服务平台”等等都在浙江省开始陆续登场,对推动林业现代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比如“山林延包及其管理信息系统”、“ 森林资源流转信息服务平台”等系统采用后,在林农山林承包和转让中,所有的办证、转让程序全部可以在系统中进行,人为干涉基本不可能,使得一切都按章办事,体现了科学、公正。
方陆明说,近两年来,学院先后承接了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等多个项目的研究,并先后成功开发了多个林业信息系统,这一系列系统在浙江省林业部门推广应用后,大大加快了浙江林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目前,浙江省所有县市的林业部门都已经用上了“浙江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网上办证系统”,湖州地区、温州地区、淳安县等全面采用“山林延包及其管理信息系统”处理山林延包整体过程。其他林业信息系统也在部分县市得到应用,并在不断推广,驱使浙江林业管理和建设朝着更加科学、规范,对推动浙江林业信息化建设将起到十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从应用层、数据层进行协同研究,促进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真正将浙江的林业资源、森林资源在点击鼠标之间尽收眼底。
http://www.farmer.com.cn/news/gdxw/200611010471.htm 《农民网》:20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