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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报》:浙农林大推行“论文新政”
【发布日期: 2010-11-22】 【来源: 】 【作者:】 【编辑:陈胜伟】 【点击量:
本报讯 11月16日,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应届毕业生潘校军从老师那里得到消息:去年他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索引杂志《Physica Scripta》上发表了一篇学术论文,根据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的新政策,他申请用这篇论文来替代本科毕业论文已经获得通过。这也就意味着,现在潘校军再也不用为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毕业课题研究和毕业论文写作而忙碌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考虑就业问题或者考研。
  当天,根据该校“论文新政”,浙江农林大学教务部门正式公布了《2011届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论文学生名单》。潘校军等4名学生,因在校期间发表过高层次学术论文,经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和答辩,他们的论文已经被同意用来替代毕业论文,审核和答辩的分数将成为这4名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
  被学生们称为“论文新政”的,是该校上学期出台的《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指出,掌握了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设计作品的在校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与审核,发表的论文已达到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那么就可以用发表的论文替代自己的毕业论文。
  根据《细则》的规定,学生在申请用发表的论文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时,要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然后由各个学院统一组织不少于5人的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毕业生论文答辩程序进行答辩,并经答辩委员会投票同意,票数过三分之二(含)者,可认定其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通过;随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前,各学院将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并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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