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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浙江农林大学:今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35人
【发布日期: 2013-06-26】 【来源: 】 【作者:】 【编辑:陈胜伟】 【点击量:

近日,从浙江农林大学传出消息:继去年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并顺利招收133名新生之后,今年该校将继续定向培养135名农村基层农技人员。根据有关文件,定向培养的农技人员在被浙江农林大学录取时,将与生源地的农业部门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他们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后,将成为生源地基层事业单位的农技人员,并签订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江农林大学今年将继续为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台州市、舟山市等9个地区的32个县(市、区)定向培养本科生135名,涉及农学、植物保护、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7个专业。

据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负责人何振波老师介绍,定向招生对象是浙江省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学生,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其中,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动物医学、园艺专业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享受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学员学费由学员自理。

按规定,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农业部门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是解决当前基层农业服务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专业失衡状况的迫切要求,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农技人才队伍结构和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有力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学校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教育质量,切实为农业培养下得去、用得上、受欢迎的农业专业人才。”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宣勇说。

http://szb.farmer.com.cn/nmrb/html/2013-06/26/nw.D110000nmrb_20130626_4-05.htm?div=-1 《农民日报》:20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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