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进事业单位工作
浙江农林大学7个专业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35人
从浙江农林大学今年该校将继续定向培养135名农村基层农技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定向培养的农技人员在被浙江农林大学录取时,将与生源地的农业部门签定培养就业协议,他们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后,将成为生源地基层事业单位的农技人员。
据了解,浙江农林大学为今年将继续为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台州市、舟山市等9个地区的32个县(市、区)定向培养本科生135名,涉及农学(理科42人)、植物保护(理科13人)、动物医学(理科22人)、食品质量与安全(理科23)、园艺(理科13人)、农业资源与环境(理科7人)、农林经济管理(理科5人,文科10人)7个专业,招生专业较2012年增加了3个,其中除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外,其他6个专业均只招理科生,招生批次为省内文理科二批提前录取。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负责人何振波老师介绍,定向招生对象是浙江省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学生,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其中,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动物医学、园艺专业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享受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学员学费由学员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按照规定,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农业部门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科技金融时报》:20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