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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浙江农林大学特殊家庭大学毕业生可以申领就业补贴
【发布日期: 2016-03-11】 【来源: 】 【作者:】 【编辑:陈胜伟】 【点击量:

浙江农林大学大四学生张丽丽(化名)收到学校发的通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的精神,张丽丽作为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和学校备案的贫困生,可以通过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xbys.zjjy.gov.cn))注册申请标准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这项补助政策,给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地同学发求职创业补贴,让我们心里感觉暖暖的。”张丽丽说,政府推出的政策很实在,作为应届毕业生,自己马上就可以走上社会自己养活自己了,所以找工作对于她们来说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时候,政府帮了大家一把、给大家作了后盾,为弱势家庭的大学生就业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使大家在就业的时候更有底气,让大家心里感到特别暖和。

  “对于我们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这一政策真是雪中送炭。”来自丽水的应届毕业生周晓宇,这几天正忙着参加何种招聘会。他觉得,现在物价都很高,每次参加招聘会都需要不少交通费等各种费用,一般来说,到外地参加招聘会都要花上好几百元,住宿费和交通费用是大头,而且这一花费,还没有包括制作简历费、服装费以及参加各种面试培训培训等费用,有的同学为了找到一份好的工作,还要参加相应的培训,那所需要的费用就更高了。

  据介绍,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精神的要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申请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该通知还规定,“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处相关老师表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在3月15日至3月25日期间,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注册申请,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同时,学校认定的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也可免予上传证明材料。

  完成注册申请后,学校和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将对有关信息进行审核。5月15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因故无法在5月15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17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

  对于政府出台的这一政策,浙江农林大学就业部门负责人说:“关心帮助贫困学生就业,是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关心贫困毕业生、帮助他们摆脱贫困,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找到一份好工作,有一个好前途,这是解决贫困生问题的根本出路。政府发放就业补贴,就是希望让贫困生能和其他毕业生一样,尽快找到工作,而不会因为贫困输在就业的起跑线上。我们希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能够积极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好工作。”

http://edu.zjol.com.cn/system/2016/03/08/021055848.shtml 浙江在线: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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