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农林大学大四学生张丽丽(化名)收到学校发的通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的精神,张丽丽作为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和学校备案的贫困生,可以通过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注册申请标准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据介绍,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500元,申请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该通知还规定,“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处相关老师表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注册申请,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完成注册申请后,学校和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将对有关信息进行审核。5月15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因故无法在5月15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17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者则不可再次申请。
http://www.greentimes.com/greentimepaper/html/2016-04/08/content_3287388.htm 《中国绿色时报》:2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