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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李明华教授受聘为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组成员
【发布日期: 2011-10-17】 【来源:法政学院 】 【作者:】 【编辑:陈桂鹏】 【点击量:

浙农林大新闻网讯 10月13日下午,法政学院院长、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华教授,出席了在杭州举行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组成立会议,并受聘为专家组成员。

成立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为李明华等13位专家组成员颁发聘书,省法学会副会长、专家组组长牛太升代表专家组发言,省法制办主任孙志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审议了《专家参与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据悉,本届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组由13名来自法律、经济、社会等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聘期为三年。受聘专家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为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法政学院 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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