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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做客法政讲坛
【发布日期: 2014-11-25】 【来源:法政学院 】 【作者:】 【编辑:洪雨朦(实习)】 【点击量:

11月24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应邀做客法政讲坛,在学1406作了一场题为“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政学院院长王长金主持,法学学科全体教师和环境法专业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蔡守秋首先介绍了公众共用物的概念和意义,具体讲述国内外关于公众共用物概念的理论研究和公众共用物的分类,重点阐释了公众共用物意义,提出了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的地域和空间,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而目前部分学者忽视了公众共用物的意义。

蔡守秋着重对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进行了全面诠释,剖析公众共用物问题为两种公众共用物悲剧,明确指出第一种公众共用物悲剧是公众共用物被污染破坏的悲剧,第二种公众共用物悲剧系公众共用物数量急剧减少的悲剧,针对这两种公众共用物的悲剧提出了用“三只手”对付“一只脚”理论,即采取包括“政府管理、市场调节、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在内的多种调整机制、综合调整机制,重视综合运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自主治理“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保持和维护私用财产、公务财产和共用物的合理比例、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生态善治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大力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蔡守秋主张在“三只手”对付“一只脚”理论的基础上对公众共用物的管理实行法治,从而有效保护和改善公众共用物,最终防治两种公众共用物的悲剧、保障公众共用物供给。

在互动提问环节,蔡守秋教授就在座师生们的提问一一作出解答。

(法政学院 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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