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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第五届学员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1】 【来源: 】 【作者:】 【编辑:尧甜】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村官教育,积极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素质人才,为浙江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官教育的若干意见》(浙农林大〔2013〕212号)精神,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以下简称村官学院)现面向全校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招收第五届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概况

村官学院是在浙江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成立的特色学院,是全国首个村官学院,是基层干部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基地。学院于2014年4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由校党委副书记兼任院长,法政学院院长兼任常务副院长。

村官学院采用“4321(即4门核心课程、3大拓展模块、2个素质提升、1次实践锻炼)”立体交叉式的培养模式,促进学生掌握基层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引导并支持大学生投身农村基层一线实践活动,培养具有深厚的“三农”情感、有系统的农村工作知识、有较强的农村工作能力、有为农村基层服务意愿的现代农业带头人和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人才。

二、招生计划

面向我校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拟招收120人左右,共设3个班,每班40人左右。其中东湖校区2个班,衣锦校区1个班。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对服务农村、扎根基层有一定的认识,并有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和社会基层服务工作的热情和愿望;学有余力,能兼顾本专业的课程学习;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具有农村社会实践经历或曾参与过该方面工作的人员将优先考虑;有学生干部经历者或入党积极分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由于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和课程学习的要求,今后拟报考研究生及已修读双学位的同学不适合报名。

四、学业认证

1.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者,普通学员获得村官学院结业证书,优秀学员获得村官学院的荣誉证书。

2.所修学分可自愿申请互认为全校性通识选修学分,其中驻村实践和企业实习学分可以互认为创新创业学分。

五、就业去向

村官学院培养的学生今后可以报考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加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以及大学生村官选聘,参与“农村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担任社区工作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到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就业,鼓励去基层进行自主创业等。

六、选拔方式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通过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选拔择优推荐。

七、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本人所在学院学生办。

2、学院汇总:确定推荐人选后,请各学院填写学员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将汇总表及学生个人申请表盖章后于11月15日前交至村官学院办公室(衣锦校区实验大楼601),汇总表及学生个人报名表电子文本请发送至邮375440951@qq.com。联系人:叶斌,联系电话:61066035(9296035)。

八、注意事项

报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报名前请详细了解村官学院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以及相关政策(详见招生海报、招生简章及村官学院网站http://cgxy.zafu.edu.cn)。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学员申请表》

附件2:报名汇总表

附件3:招生名额分配表

村官学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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