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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浙江农林大学 “泰隆之星”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泰隆专项奖助基金管理办法》,为做好“泰隆之星”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程序等按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二、为扩大资助面,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原则上本年度已获得各类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者不参加本次评比。

三、请各学院认真对照该项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四、各学院推荐名额,全日制在校生 2000 人以上规模的不超过 3 人,1000-2000 人的不超过 2 人,1000 以下的不超过 1人,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后,将推荐名单备案表和申请表于 11 月 15 日前报学生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活动中心319),电子版发送至 zx@zaf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3742271(9292271)

附件: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推荐名单备案

3.浙江农林大学泰隆专项奖助基金管理办法

学生处

202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