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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1-07】 【来源: 】 【作者:】 【编辑:赵日成】 【点击量: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2018-2019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91日起至20198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电话:0571-63732700)。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浙江农林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抓好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实践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18-2019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信息公开清单

 

学校结合校情,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员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会同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等相关单位进行专题协调,传达《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清单》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将《清单》中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条逐句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各单位负责领导与信息员,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大信息”工作格局。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依托校中英文网站、信息公开网、信息门户以及各二级单位的主页,学校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除此之外,学校还建立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诸多新媒体的公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各类会议、视频新闻、校园广播、报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积极主动地公开各类信息,使得公开的渠道更加畅通,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普及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执行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均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由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开展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和评估;通过书记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校长有约等多种形式,接受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共接待师生来信来访155人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91日至2019831日,学校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264条;通过腾讯微博平台,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162条;通过微信平台,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684条;编印校报19期,涉及学校新闻信息184条。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招生章程、计划、录取、新生奖学金等公开情况:本科招生章程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教育部、教育厅的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官微)、学校的招生网站(微信)和《全国普通高校报考指南》上公布。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全国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计划书》、学校招生网站(微信)、报告指南上公布。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可以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办微信查询。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分数情况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本科新生奖学金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及公布。

 

2.学校“三位一体”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三位一体”招生办法经省考试院审核后在省教育厅的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微信)公布。“三位一体”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及公布。

 

3.学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考试院官网及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4.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微)等平台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相关招生信息。

 

5.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信息的公开情况: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及来校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可以通过学校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申诉和举报。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制度信息公开。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等文件要求,根据《浙江农林大学财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农林大〔2015110号),学校通过计财处网站及时公布学校各项财务制度,并定期召开财务联系人会议进行财务制度宣讲。同时,还通过浙江农林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和宣传最新的财务制度和报销规定,提供移动端信息查询界面,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财务制度信息公开。

 

2.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财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农林大〔2015110号),学校主动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年度预算财务信息。

 

3.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各类本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通过计财处网站向学生公示学校的各类收费项目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每年新生的《招生简章》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均对收费项目及标准做专题说明,保障了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办学。

 

(三)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坚持评审方案公开、评聘条件公开、评聘程序公开、评聘材料及拟聘人选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通知要求,由个人申报、学院(部)和各职能部门审核、评聘材料公示、学科组评议、推荐组推荐、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拟聘人选公示、评聘结果上报备案等程序组成。

 

2.人才项目评审公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及学校人才项目管理规定,人才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评审条件、评聘程序、评审(推荐)结果要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各类人才项目评审通知要求,一般由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公示申报材料、校评审表决、评审(推荐)结果公示或推荐结果上报等程序组成。

 

3.教师在职培养及人才项目评选推荐(国内外访学、外语培训等)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农林大学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人事处组织或负责评选(推荐)的各类在职培养项目和人才(团队)项目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拔条件、评选流程和评选结果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按照各类在职培养、人才项目评选文件、通知要求,由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审核推荐、人事处(必要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必要时经校领导或教师发展与评价专门委会审核(评审),公布结果或上报推荐结果的程序进行。

 

4.人员招聘信息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农林大学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人事处组织或负责评选(推荐)的各类在职培养项目和人才(团队)项目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拔条件、评选流程和评选结果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按照各类在职培养、人才项目评选文件、通知要求,由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审核推荐、人事处(必要时汇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必要时经校领导或教师发展与评价专门委会审核(评审),公布结果或上报推荐结果的程序进行。

 

5.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8位校级领导在社会团体兼职13人次,均已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备案。

 

6.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1名中层干部提任副校级领导,平级交流中层干部6人,提任2人,免去职务3人,对43名中层干部开展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均按期转正。

 

(四)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教学信息公开。《浙江农林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分别在浙江农林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教务处网站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大众公布。专业、课程建设情况,专业设置情况,学生学籍情况(转专业等)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情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公布在教务处网站。专业认证,教师课堂教学比赛,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开展情况等分别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公布。本科教学信息与质量监控通过工作简报 (一季度一期) 予以通报。教务处网站:http://jwc.zafu.edu.cn/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站:http://pgzx.zafu.edu.cn/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ctld.zafu.edu.cn

 

2.研究生学位点评估工作公开。研究生各个学位点的合格评估报告和专项评估报告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布,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报告均包含学位点学科特色和优势、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支撑、奖助体系等学位点基本信息,人才培养的招生选拔、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和学术训练等内容。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研究生管理制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等也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网址https://zlxxpt.chinadegrees.cn/    

 

3.就业服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及时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学校主页和校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本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报告中包含了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

 

(五)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集中公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201891日至2019831日期间,累计公开科研项目1381项。

 

公开网址:http://kyxxgk.zafu.edu.cn/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生奖助学金及先进评比的相关管理规定、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均收录进学生手册,发放到每位学生,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学习。各类奖助学金及先进评比等都在学校网站上发布,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发文前均在学校主页、学工部网站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监督,发文后及时在网站上公布结果。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校园门户网站、学校学术委员会网站等相关信息平台公布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学术规范制度、学风建设机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师生均可通过学校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申诉和举报。监督电话:0571-63740852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校园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手册等渠道进行公布,授予学位学历的信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公布,师生均可通过学校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申诉和举报。热线咨询电话:0571-63740839637408536379356063730919(传真)。学科建设工作进展等通过学科建设工作简报予以每月通报。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留学生相关信息,包括课程项目费用标准、奖学金政策、入学申请材料及流程等。完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农林大学外国留学生管理条例》《浙江农林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公布于国教学院宣传橱窗内,供留学生学习。国教学院英文网站:http://iec.zafu.edu.cn/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未收到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反映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改版更新。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校内部分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对该项工作投入不足,报送信息不够及时,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认知程度。结合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等融入到学校宣传教育工作中,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普及度和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审核规范,确保学校信息安全。梳理并公布各学院、部门“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增强联络员队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感。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浙江农林大学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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