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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孔子学院2019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09】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 】 【作者:王艳】 【编辑:】 【点击量:

 

根据国家汉办通知,我校现开始推荐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孔子学院2019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

一、推荐时间

2019年4月9日-4月28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 2 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7.根据1:2推荐比例,我校推荐名额为6人。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东湖校区行政楼124)。

2.学院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落款是“浙江农林大学”,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国际处。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2019年5月18日、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出国教师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期限

教师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学年,教师延聘将根据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咨询

拟报名教师须经所在学院(部)和学校同意,申请表、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材料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东湖校区行政楼124),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63740038(929803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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