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定于11月9日,组织开展逃生自救消防演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11月9日上午9时
2、地点:A3、A4学生公寓
3、参加人员: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及师生代表
4、观摩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志愿消防队员、师生代表
参加活动人员,要求提前半小时入场。活动期间,将对东湖食堂周边实行交通管制,望广大师生员工支持配合。同时,欢迎师生到现场参观。
保卫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