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5号)、《浙江农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85号)有关规定,拟对“冲床自动送料机”专利权完成人及其所在学院进行奖励,其中“完成人奖励”由完成人之间自主协商决定,且个人奖励所得作为横向项目经费使用。现予以公示。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情况一览表(元)
序号 |
成果名称 |
总收益 |
转化成本 |
净收益 |
完成人奖励 (净收益*80%) |
学院奖励 (净收益*10%) |
1 |
冲床自动送料机 |
50000 |
15 |
49985 |
雷良育:39988 李佳:0 刘绿朋:0 |
工程学院: 4998.5 |
公示时间为9月21日-10月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纪委办、合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1-63740121(纪委办)
0571-63866640(合作处)
社会合作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