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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第二期入驻团队招募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17】 【来源:校团委 】 【作者:李姗姗】 【编辑:陈灵江】 【点击量: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为遴选优秀的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现面向全校招募团队第二期入驻团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工作室)以“服务学校大局、服务学生成长”为工作主线,坚持“心服务、伴成长”的“同伴”共青团工作理念,集全媒体制作、文化创意研发、创新创业实践、社团文化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室,是青年参与团学工作的设计、孵化、实施、监督、评议的重要平台。

按照规划,工作室分为全媒体工作室(“同伴·媒”)、视觉设计工作室(“同伴·视”)、 艺术创意工作室(“同伴·艺”)、创新实践工作室(“同伴·创”)、文化活动工作室(“同伴·动”)、 学习互助工作室(“同伴·学”)、职业规划工作室(“同伴·职”)七个工作室。

二、入驻条件

1.申请团队项目应具备特色性、创造性、可行性、示范性,能够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2.申请团队需具备“四个一”的结构,即:一位校内主持人、一个校外企业、一位学生联络员、一个工作团队。一位校内主持人为本校在职青年教师(辅导员、专业教师、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等),一个校外企业为相关领域优秀企业,一位学生联络员为校学生会相应主席团成员,一个工作团队为校学生会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全校青年学生;

3.申请团队需承诺完成学校工作职责,达到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具体指标需根据各类型工作室确定;

4.申请团队需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管理,每学期与校团委进行不少于2次工作研讨,与校委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工作。

三、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即日起至9月21日)

各项目团队按规定上交相关材料到孵化基地办公室以待审核。

2.项目评审(9月25日-9月26日)

校团委对入驻团队申请材料、工作计划书以及组织资质等评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公开答辩(9月27日)

组织通过初审的团队进行答辩,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入驻名单。

4.团队确定(9月28日-10月7日)

经过公示、审定,明确入驻团队名单,准备入驻事宜。

四、材料要求

1.《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 入驻团队申请书》含《工作计划书》1份(附件2);

2.校外支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1份;

3.主持人、学生联络员、外聘教练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9月21日12:00前交至浙农林青年之家(活动中心216),电子版以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327438026@qq.com。

未尽事宜,可联系校团委咨询。

联系人:应 莺 李姗姗

联系方式:63732721(9292721)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 建设与管理办法

2.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 入驻团队申请书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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