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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有奖征集启事
【发布日期: 2017-09-11】 【来源:林生院 】 【作者:宋瑞生】 【编辑:尧甜】 【点击量: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17年3月获批依托浙江农林大学建设。作为浙江省省属高校首个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校平台和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更好的宣传重点实验室,展示重点实验室形象,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名称

中文全称: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英文全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Subtropical Silviculture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主题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创意独特,能够反映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精神内涵(崇尚学术、精细管理、创新高效、和谐共建);

2.图案简洁明快、造型设计新颖,富有美感,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应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对外宣传及开展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如:宣传、网站、旗帜、刊物、信笺等)。

四、投稿相关要求

1.标识(LOGO)设计方案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彩色打印稿;电子稿(设计源文件;JPG格式图稿,清晰度不低于300 dpi),并附3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说明及内涵阐释。

2.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并提交《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LOGO征集报名表》见附件。

五、评选及结果公布

1.此次征集将采取初评和复评。初评由重点实验室所有全体人员投票进行,复评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办公会通过对初评结果复评后作出最终决定。

2. 2017年10月15日前将公布最终录用LOGO及入围作品(共5件)

3.最终评选结果将公布在浙江农林大学校园网、重点实验室网站等媒体上,并电话通知录用作品的作者。

六、奖项设置

录用奖:1名,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4名,人民币1000元/件,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投稿注意事项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不予以退还。应征者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电子文档,以便作品中标后调用。

2.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征集方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3.获奖作品被采用并支付奖金后,除作者享有署名权外,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八、截稿时间、交稿地址

1.截稿时间:2017年9月30日

2.应征表和设计方案纸质件请寄:浙江临安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智能实验楼S307办公室,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收),邮政编码:311300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LOGO征集”)

3.应征表和设计方案电子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lpy@zafu.edu.cn,邮件主题填写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标识(LOGO)征集”。

4.联系电话:0571-63732738

注:校内作者可直接送至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智能实验楼S307办公室

省部共建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年9月10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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